我国开展高等教育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?

2022年04月15日 点击:[]

我国开展高等教育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?

答: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等教育法律中,对开展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评估有着明确的规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:“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。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:“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、教育质量,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。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四十条规定: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,促进提高办学质量;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,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。”


下一条:以高质量审核评估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

关闭

地址:青岛市松岭路99号(崂山校区) 青岛市郑州路53号(四方校区) 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(高密校区)
版权所有:青岛科技大学教学工作评估中心 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