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成立青岛科技大学教学工作
评估中心的通知
----青科大字〔2014〕190号
各学院、部(处)、高密校区、校直各单位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》(教高[2013]10号)规定及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》要求,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将成为一项重要的常态化工作。为建立健全本科教学常态自评机制,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加快推进专业认证工作,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工作需要,经学校研究,决定成立青岛科技大学教学工作评估中心。
青岛科技大学教学工作评估中心工作职能如下:
1. 建立健全校内本科教学自我评估制度,组织校内外专家队伍定期开展校内本科教学工作自评;
2. 强化内涵建设,突出以学生为本,重视成果导向教育(OBE),加快推进我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。
3. 掌握上级有关评估、专业认证等咨询信息,负责信息宣传发布。
4. 开展与高等教育评估和专业认证相关的理论研究及成果推广。
5.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青岛科技大学
2014年12月10日